集安市清河镇户外LED显示屏及视频系统开发项目
时间:2019-05-14 访问量:1004 来源:本站 作者:apple
项目编号:JLBW2019-0415(FW)-2
1、招标条件:
集安市清河镇户外LED显示屏及视频系统开发项目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2019-016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户外LED显示屏及视频系统开发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集安市清河镇户外LED显示屏及视频系统开发(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及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集安市清河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额为:¥198万元。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LED显示屏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企业公章、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第4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6月5日13:30时,接收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焦绪波
联系电话:0435-66160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31-81124702
监督部门: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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