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节能条例》、《节能办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遵循原则
坚持率先垂范,注重发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导公共机构自觉节能。
(三)节能目标
1.宏观节能量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将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总量控制在1100万吨标准煤以下,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2%(到2015年,单位建筑面积用能量17.6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图5 2011-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变化趋势图
2.宏观管理目标
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